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四)加试。报考各层次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1月4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11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组织
(一)考试时间
2023年成人高考日期为10月21日至22日。
1.高中起点升本科具体科目考试安排为:10月21日,语文9:00-11:00,数学14:30-16:30;10月22日,外语9:00-11:00,史地/理化14:30-16:30。
2.高中起点升专科具体科目考试安排为:10月21日,语文9:00-11:00,数学14:30-16:30;10月22日,外语9:00-11:00。
3.专科起点升本科具体科目考试安排为:10月21日,政治9:00-11:30,英语14:30-17:00;10月22日,9:00-11:30,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学科门类在以下科目中选考一门: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
(二)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考区,在当地人民政府与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2.成人高考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学校。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方可设立。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考前五天,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提供打印服务。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每科考前45分钟,考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在视频监控下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依次进入考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核验。
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或草稿纸、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B铅笔和中性黑色签字笔由考生自备。
五、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及查分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专栏,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姓名自行查询。考生认为本人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以通过“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经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原路反馈考生。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查核评分宽严。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时间。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次于12月进行,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网上录取安排、登录网址及密码另文通知。
(二)录取批次。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3个录取批次。
(三)录取原则。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学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对招生学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四)分数线划定。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报考人数、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适当比例,按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二元制改革试点”实行单考单招,由试点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11月20日前将考试成绩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系统,按试点学校“二元制”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五)计划调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学校在不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可视生源情况对同批次同科类内专业间的计划进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本科层次的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整到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所有计划变动都要按程序报批,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投档前,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调整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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