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制订2020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院校
(一)招生院校及层次、学制。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可采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二)招生章程。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编制招生专业及计划。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确定,报教育部备案。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及时编制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前,各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二)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缩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取消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各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管理,通过备案的函授站(点)才可编制招生计划,凡未按相关规定备案的函授站(点),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函授站备案的招生层次和专业编制计划。2020年起,未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外高校在粤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的有关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层次和专业,省招生办一律不予公布。
各成人高校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3.各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要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为依据,确定拟招生专业的名称、国标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专科起点升本科(下称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教育部公布的《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1)执行。
4.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5.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须是学校普通本、专科已有的专业。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高等中级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21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不含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立的函授站),录取考生2021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2.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11日—17日。报名流程和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院校单考和符合照顾录取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退役、“下基层”服务期满的成人本科教育免试生的报名时间,与成人高考报名其他考生相同,报名时间及方式见附2。
(四)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报名时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及成人高考成绩等。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报考“圆梦计划”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应按要求登陆“圆梦计划”官网(http://www.yuanmengjihua.com)或关注“广东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并在省招生办规定时间内进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和缴费。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结束后,“圆梦计划”报考资格、圆梦学员资助名单的确认工作按团省委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志愿
(一)填报时间及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二)志愿设置。专升本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高起专考生可填报脱产班两所院校志愿、非脱产三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有关要求。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
专升本考生只在专升本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高起本考生可在高起本、高起专栏同时填报。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组相一致。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本科院校申请免试入学的,只能填报省内高校。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见下表: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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