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业余大学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高中起点专科,有业余、脱产两种学习形式,脱产学习2年,业余学习2.5年。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日;脱产学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白天。具体授课时间安排以入学后的教学安排为准。艺术教育专业上课地点在石景山区业余大学八大处校区(石景山区八大处路20号),其余专业上课地点在本校中心校区(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
第四条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学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本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加试科目均为素描,加试费每人30元。加试报名时间为8月19日—9月10日,加试报名地点在本校中心校区(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业余大学1号楼102室),加试时间为9月22日,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考生可于11月1日以后来校查询成绩。
第五条 我校招收的享受校企合作政策的学生,需参加本校命题并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22日,考生可于11月1日以后来校查询成绩。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对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七条 本校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八条 学校以自取方式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说明,学生应据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交费、报到和注册等工作,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本校学费标准按专业、学习形式不同分为业余学习:2160-3800元/年/人;脱产学习4200元/年/人。学校可推荐就业,提供住宿条件,业余、脱产学生均可安排住宿。
第十条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舞弊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北京市石景山区业余大学】
邮政编码:100043
网址:www.sj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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