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您现在的位置:成考频道  > 政策信息  > 云南  > 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

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分享: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推荐查看:2020年云南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推荐查看:2020年云南成人高考招生院校

 

  感谢您阅读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本文出自:诚为径成考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chengkao.cwjedu.com/zcxx/2734/p2

1 2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课程专业名称 班型 查看课程
成考专升本-理工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理工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文史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艺术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本辅导班(文科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法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理工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医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文史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农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课程专业名称 班型 查看课程

扫码关注公众号

公众号

诚为径教育为广大成考考生提供2020年云南省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等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6栋101-15室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