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四(相关规定及工作提示)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四(相关规定及工作提示)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需慎重报考。
三、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
四、已被2023年河北开放大学成人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名。
五、按照2023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考试公告等具体工作要求;相关招生学校也将发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六、请考生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七、考试将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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