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报名资格审核(9月17日-20日)
各报名点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按审核结果提示进行资料修改、线下审核或进行缴费。
(1)资料修改:根据审核结果提示修改错误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再次网上审核。
(2)线下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须线下提供补充材料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各类学历以及享受加分照顾或免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线下审核(时间为9:00至17:00),审核结果由各报名点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通过审核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审核或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网上缴纳报名费(截至9月21日22:00)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审核通过但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10月17日-22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5.填报正式志愿(12月1日-5日)
考试结束,公布考试成绩后,考生须再次登录贵州成人高考网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12月1日-5日。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正式志愿填报,未登录系统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系统将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教育部将按照意向志愿填报情况下达第二阶段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意向志愿中填报人数达不到办学要求的部分院校和专业,其招生计划将被调整或取消。省招生考试院将在填报正式志愿前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被调整或取消招生院校及专业。未按规定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如因此导致无法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意向志愿未填报医学门类专业的,填报正式志愿时不得填报医学门类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系统将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意向志愿填报医学门类专业的,填报正式志愿时若继续填报医学门类专业,院校可以重新选择,专业只能和意向志愿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志愿,系统将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五)报名信息的采集及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六)各报名确认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由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2001年以前毕业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可上传毕业证扫描件进行审核;符合免试和享受提档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进行审核。要加强对非我省户籍报名人员的审核,认真甄别来源地比较集中的报名人员,重点检查非我省户籍人员报名集中的高校,防范大规模异地报考、录取行为。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要严格遵守管理员、审核员相关职责,严格管理相关帐号,严禁泄漏考生相关信息。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有关考试时间、考试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成人高校招生简章、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4.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日期为10月21日、22日。
2.阅卷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有关高校统一进行。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3.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当按照相关考务规则实施并一律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4.成人高考考试的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管理。成人高考考点应设在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具体考试考点安排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报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各市(州)考点对考生随机编排考点、考场和座位。
五、录取
(一)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于12月上旬开始,12月底前结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省招生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各成人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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