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加强志愿信息的审查,并按层次、科类、科目组分类汇总、统计、保存。对第二志愿信息和跨学习形式或层次兼报的要重点审核。
4.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均为考生档案信息,须按要求规范上传系统,由地(市)招生办审核,未按要求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录取后,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档案信息由录取学校统一打印。
5.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密考务组织,强化招录管理。2023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至23日。各地(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五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考务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结合实际,制定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如:配备智能安检门等),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十严禁”“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
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严肃查处成人高等学校以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的行为。
四、优化保障服务,确保引导到位
各地(市)和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要全面巩固深化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的教育教学体系,2024年起,我区成人高考不再组织“汉语”科目考试,统一开考“语文”科目。
4.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认证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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