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方案
(四)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实行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阶段,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 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各招生院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及时上、下载考生信息,确保录取工作按期进行。
(六)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盖章后有效。 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专升本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投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 亚洲锦标赛的舆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 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遐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0分投挡(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 “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县、市、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凭退出现役相关证件)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市、乡)的汉族考生。
(七)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且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八)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计划管理 “系统”在网上进行分省计划的调整,省教育考试院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九)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审核后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招生经费
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毎生每科收报名考试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毎生30元。
招生院校按录取人数毎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
各地招生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考试管理和考点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十、其他
(一)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成人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结工作,并书面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进一步研究改进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附表: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3. 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1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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