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函授主要工作的通知
最近很多同学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函授主要工作的通知!今天诚为径成考网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各校外教学点、各位同学:
现将2022年下半年各个年级主要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对照统一面授时间,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计划的课程,组织学生面授学习和网络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 2022年下半年各年级面授学习时间安排:
二)、理论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 、毕业设计(论文)、考试、教学资料上交
A、理论课程教学
函授各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分为网络学习和面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学习
1)、网络学习课程:凡网络教学平台上提供的课程都可供学生进行网络学习。教学平台只提供与本学期教学计划相匹配的课程。
2)、网络学习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1月31日。
3)、网络学习平台联系人:高丽芳 0731-82932725
2、面授学习
1)、面授学习课程:
a.不能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学习的课程;
b.成教部指定的面授课程。
2)、面授授课教师聘请
校外教学点应在开学前聘请好相关授课教师。聘请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的,请填写好《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要求派遣教师申请表》,在本学期面授前30天内寄送成教部。
3)、面授学习过程监控:校外教学点按教学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面授学习,并如实填写好:
a.《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上课签到表》;
b.《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学生面授考勤表》;
c.《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评议表》.
填写好的教学表格由校外教学点留存备查。
B、实践教学
1、校外教学点需按教学计划中规定对在本学期实施的实践课程进行辅导和布置,但布置的实践课程不包含2018级高升本各专业第十学期实践课程(已在第九学期提前布置)。
2、2021级专科、专升本各专业第五学期(2023年上学期)的综合实践、毕业实践报告(专科生做)、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课程提前到本学期(第四学期)布置。
3、校外教学点应收回在2022年上学期布置的实践课程成果,学生应上交校外教学点的实践课程成果具体有:
1)课程设计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2)技能实践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技能实践鉴定表;
3)综合实践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以及纸质综合实践鉴定表;
4)生产实习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以及纸质生产实习鉴定表;
5)毕业实习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毕业实习鉴定表。
成教部教学(含实践教学)联系人:张老师 0731--85647227
C、2018级高升本班毕业设计(或论文)
1、2018级高升本班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
毕业答辩的时间和答辩方式由成教部、校外教学点和指导老师确定,由成教部统一协调,答辩工作应在2022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
2、毕业设计(或论文)文本
毕业设计(或论文)严禁下载、抄袭、购买,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文本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装订,并于2022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评阅和文本报送工作。
成教部毕业设计(或论文)工作联系人:梁老师 0731--85647225
D、考试
1、学期理论课程考试
1)、本学期各理论课程采取线下考试,成教部根据各站点报送的课程表印制试卷,在考试前快递到站点;
2)、请各校外教学点认真组织好本学期的考务工作,及时将考试安排表发送到指定考务邮箱;
3)、督促学生学习,完成平时作业,做好平时成绩的统计工作;
4)、考试结束后按成教部要求进行试卷评阅和登分,及时报送学生答卷和成绩。
2、重修考试
1)、学期重修考试
认真做好各年级各学生各科重修统计工作,填好重修统计表,报成教部;安排学生及时进入下一年级进行重修。重修课程每生不得超过本专业本学期所开课程门数。
2)、毕业重修考试
2018级高升本各专业的毕业重修考试,原则上每生不超过四门课程。各校外教学点应该严格按照重修的有关规定办理考试手续。各校外教学点应该高度重视毕业重修考试,将其视同正常考试一样,统一安排考场,统一安排监考人员,向学生公布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请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督促组织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为了方便组织考试,请各站点将填好的重修统计表和重修考试安排表在2022年9月15日前发送到指定考务邮箱,成教部将寄出毕业重修考试试卷。2022年10月30日之前必须上报重修成绩。
成教部考务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1-85647222)。
E、校外教学点需上交成教部的教学资料
1、 本学期课表;(上交电子文档)
课表中的课程应包括:理论课(含网络学习课程)、实践课程(布置)、2018级高升本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时间等。
站点应在进行教学实施30天前,将电子课表发送到成教部教学邮箱。
2、 本学期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推荐教师登记表;(上交电子文档)
本学期新聘教师填写此表,本学期之前已经聘用的教师不再填报此表。
3、本学期推荐教师审核汇总表;(上交电子文档)
4、上交实践课程成果;
1)、上交课程设计、技能实践、综合实践、生产实习(高升本学生做)、毕业实习(高升本学生做)等课程的电子文档,实践课程的纸质文本留存校外教学点备查。
2)、上交纸质技能实践鉴定表、综合实践鉴定表、生产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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