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0年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1、专科起点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
(2)器乐: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3)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2、专科起点本科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
(1)音乐文论写作;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3、专科起点本科舞蹈表演
(1)舞蹈表演(限3分钟以内的舞蹈片断或组合,考生自备U盘伴奏音响,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2)舞蹈基训,舞蹈模仿,即兴表演。
4、专科起点本科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器乐演奏方向任选其一。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演奏方向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5、高中(中专)起点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
(2)器乐: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3)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6、高中(中专)起点本科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
(1)音乐文论写作;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7、高中(中专)起点本科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器乐演奏方向任选其一。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演奏方向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五、录取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成人高考文化最低投档线和我校的招生计划,且符合湖北省级招办的投档规则的基础上,各专业招生在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新生进校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毕业
1、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将颁发武汉音乐学院成人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2、符合武汉音乐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学位委员会将统一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备注: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武汉音乐学院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相关招生信息。
2、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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