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注:最终招生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届时请参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13.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报考条件,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14.入学注意事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5.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等相关规定收取。专科最短学习年限2.5年,其中工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960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64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520元。
16.毕业待遇: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完我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17.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区)4号大街16号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邮政编码: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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