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学校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校园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本科教师1289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32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1人。拥有26个二级学院和19个校属馆部中心及附属机构,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电化教育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均设在我校。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省级一流专业2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
沈阳师范大学是全国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已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办学格局,具有独特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先后被辽宁日报社会舆论调查办公室授予“百行百业高信誉单位”;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辽宁省高等学校成人学籍管理先进集体”。2020年计划开设高起本专业3个,专升本专业25个,专科专业5个,办学形式为函授或业余。本科专业均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3、报考高起专或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及报名考试时间
1、2020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时间预计为9月上旬。报名网站: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址:www.lnzsks.com。进入网站后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及志愿,选定报名确认点并提交保存,然后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9月上旬。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履行报名确认手续。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现场信息确认均视为放弃成人高考报名。
2、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三、免试生条件
1、参加辽宁省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经申请可报名免试进入我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程序与其他考生相同。
四、艺术加试
根据省招考办要求,艺术类考生须进行艺术加试。我校艺术类加试时间拟定在202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加试科目及其它要求以我校正式通知为准,通知将在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及省招考办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需要专业加试且成绩达到要求,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争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考生录取后,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后方可取得学籍。
六、毕业与学位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信息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制与学费
我校高起本各专业学制为五年,高起专、专升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各专业学费均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核定的标准收取。
八、招生咨询方式
1、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网址:http:// jxjyxy.synu.edu.cn
2、沈阳师范大学在省内各市、县设有函授站点,可受理招生考试咨询。具体函授站点可到我院网上查询。
九、重要提示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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