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报名、组考、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
二、全力确保考试组织安全有序
(一)严格安全保密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严格执行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评卷教师推荐、选调和管理,严格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二)狠抓考风考纪
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原则上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要加强考场、视频“双监考”和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成人高考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要认真落实承担考试的义务并按要求做好有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三)规范考务操作
要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考务程序与指令,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属地有关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要求,全力创造安全卫生健康的考试环境。
三、着力强化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一)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各地要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个别学校违规组织在籍高中学生报考成人高校的通报》(浙教办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禁止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报名。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要加强对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各地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期间要畅通咨询通道,做好考生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
(二)强化考生信息审查
各地各高校要在报名、考试、入学环节强化考生信息审核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报名环节信息比对,对于公安可信身份验证不通过的考生信息,报名点要督促考生及时更正;对于大专层次学历注册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专升本考生,需先进行信息更正方可报名。要进一步加强考点考场信息核对,及时发现和处理考生身份信息错误。要进一步加强入学信息审核。各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根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和重点,统筹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管理等因素,进一步提升招生计划编制科学性。优化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过剩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按照《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附件1),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行为。招生章程须经本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着力加强宣传咨询服务保障
(一)加强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知晓在籍学生不得报考成人高考、退役军人免试申请程序、异地报考条件等招生政策。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报名和资格审核阶段畅通咨询电话,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工作。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虚假有害信息传播。
(二)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途径,针对成人考生生源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和公正公平的成人高考环境。
(三)加强考试综合保障
各地要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积极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成人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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