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成人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知悉,2020年内蒙古成人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如下:
享受政策加分照顾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照顾 50 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 30 分:
(1)获得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考生、额尔古纳市的俄罗斯族考生。
(3)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其中具备 (1) 与 (3) 条件之一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再照顾 10 分,累计为 40 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 20 分:
(1)获得盟、市级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党员、模范教师(班主任)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蒙古族、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额尔古纳市以外的俄罗斯族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三十一个边远旗县的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者不予享受此照顾政策)。
(8)年满 25 周岁以上的考生(199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其中蒙古族、三个自治旗以外的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额尔古纳市以外的俄罗斯族考生,同时具备(1)、(2)、(3)、(5)、(6)、(7)、(8) 条件之一者可再照顾 10 分,累计为 30 分。其他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 10 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相关民政部门的证书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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