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⑤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须交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
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须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下载《2023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6.查询审核结果(网上信息确认的)
各确认点会在考生完成提交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时间大约需要48小时,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打印网上确认单(网上信息确认的)
考生在查询到审核结果通过时,即可打印网上确认单,报名成功。
8.第二次专业志愿网上确认。请考生在11月28日9:00-11月30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认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所报专业未下达招生计划数的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相应志愿将失效,可凭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调整。
(四)报名组织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
信息确认点,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确认点应配足配强相应设备及工作人员,以保证信息确认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考试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2。
(二)考试科目
1.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1-3。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内容及时长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我省高起专、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相关成人高校必须组织专业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2.考生持网上报名确认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3.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有关考试时间、考试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0月18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各设区市在本级政府及招委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省招委会批准。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生成。10月13日9:00-10月20日18:00,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五、录取
(一)录取形式、时间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常规志愿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4日正式开始,12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4日至12月8日为高起专、专升本院校录取。
2.12月9日9:00至10日18:00为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3.12月11日至15日为征求志愿录取。
(二)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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