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您现在的位置:成考频道  > 政策信息  > 安徽  > 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分享: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在报名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等,逾期不再办理。

八、签订“诚信考试承诺”等有关内容

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前要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此,要求每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专升本考生的“有效文凭保证书”等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

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部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十、《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生在数学科考试中,可以使用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附带计算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考试地点熟悉考场并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感谢您阅读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本文出自:诚为径成考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chengkao.cwjedu.com/zcxx/2404/p3

1 2 3 4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课程专业名称 班型 查看课程
成考高起本辅导班(理科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辅导班(语数英)(理)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文史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法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医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辅导班(语数英)(文)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本辅导班(文科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农学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中医药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辅导班(理工类) 全科全程班 试听目录
课程专业名称 班型 查看课程
成考高升本数学(文)(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政治(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计算机基础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艺术概论(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民法(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升本历史地理(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高等数学一(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数学(理)(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专升本高等数学二(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成考高起专英语(精讲班) 课程精讲班 试听目录

学历问题咨询

咨询老师

诚为径教育为广大成考考生提供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2020年安徽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条件、流程等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