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各成人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我省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级招考委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2.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各地各高校要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工作对接,将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强化考点考场、试卷分发、保管室等场所防疫举措,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实现科学防控。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考前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切实发挥招考委成员单位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试卷、答题卡安全管理,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实现对试(答)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重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答题卡绝对安全。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工具作弊入场。成人高考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加强报考资格审查。成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审核方式,线上线下资格审核工作必须全部在设区市指定的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一律不接受集体报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按照《江西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对照报名考生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资格材料,线上(或线下)逐一审查各类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严格审核考生学历文凭、申请享受政策加分照顾或免试入学的证明材料、在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附加材料等证件材料,严格核查外省户籍报名考生的居民居住证或者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从源头上杜绝代考或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线下资格审核时,资格审核点必须逐一确认报名考生身份信息、审查报考资格材料,要指定专人收取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留存备查。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成人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有关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按照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严格执行录取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要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降低收费标准和培养质量等恶性生源竞争行为。各地各成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在学校官网公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要充分利用当地教育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不发生舆情。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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