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通知
各学院、教学点:
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请各学院、教学点按以下要求受理学生的学位申请并仔细核对各项信息,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成高2019年12月之后获得毕业证的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各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统一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取得成高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可申请;
3.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文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理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1.8以上;
4.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以上;
5.学籍有效期内参加我校成高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请提交方式
此次学位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通过成高教学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各学院、教学点汇总材料后,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目前平台已经开放学生申请学位通道,具体操作如下:
学生端:通过电脑pc端打开网址http://gxnu.jxjy.chaoxing.com/login,输入学生用户名密码,完成信息核验,做好学生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必须要有,否则学位档案无效),点击左边菜单中的学生服务,选择学位模块里的学位申请,查看自己的学位审核条件情况。如条件满足,则可以提交申请,若条件不达标,则不可申请学位。(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默认为为身份证后六位,初次登陆请修改密码。)
学院或教学点端:登陆单位账号,在学位管理模块,学位申请审核管理页面,查询本单位学生是否申请学位。校内学院可导出学生学位申请评定表打印盖章,校外教学点不用打印评定表。
五、申请提交材料:
学生完成平台申请后,各学院、教学点需汇总初审数据,并提交《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表、纸质版(校内各学院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学院章;校外教学点必须由与我校签定办学协议的负责人签字、盖教学点章)。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申请材料电子版请统一以“**单位2021年下半年学位申请材料”为主题发送到1206068812@qq.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3办公室,李老师收。邮寄纸质材料时请注明“**单位2021年下半年学位申请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0773-5843224。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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