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湘南学院简介
湘南学院源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已有109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为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学校设19个教学单位; 3所直属附属医院中有2所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32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15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人员330人、博士453人。教师中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8人,教育部、湖南省高校教指委委员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省级人才74人。有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48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个,博士后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应用特色学科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1个,省重点实验室、省社科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18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校拥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高等教育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30个;省级-流本科课程38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省健康教育科普基地、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38个。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本科教学理念,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路径培养应用型人才,与国内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近5年,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各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动591项,其中国家级36项。毕业生每年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用人单位每年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度均在95%以上。学校是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20余万人,其中一大批成长为知名专家学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领域的优秀管理人才。
面向未来,湘南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明德、博学、创新、笃行”校训,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朝着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奋力迈进!
成人教育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成人教育方针,面向社会招收本、专科成教学员。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规范成人教育管理,全面提高成人教育质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湖南、贵州、云南、重庆、甘肃、新疆六个省市建立了函授站,成教在籍学生1.7万余人。成人教育设有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和高职(专科)三个层次,其中业余学习形式有17个专业,函授学习形式有12个专业。
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合格并被正式录取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 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湘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条件,并通过湘南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和专业水平测试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二)专科起点本科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
(三)医学类考生必须具有卫生执业资格或具有申请卫生类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一)报名时间: (1)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时间以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一般为9月上旬)。(2)考生自行在 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地点:湖南考生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chengzhao. hneao. cn/ks/)进行网上报名。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当地教育局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资格审查、身份证相片采集、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他省区考生根据各省要求报名。
(三)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对于专升本考生虚报和伪造专科学历证书并取得录取资格者,我校将依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凡违反相关招生、注册规定而取得学籍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学历问题责任。
三、考试时间
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一般为10月中旬)。
四、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湖南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考生按湖南省物价厅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其他省市的考生按生源属地省物价厅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六、注意事项
1、学校各函授站(教学点)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必须持湘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印制的工作证上岗,(工作证每年予以注册,可在我院网上查询:http://jxjy.xnu.edu.cn/.网.上不能查询的工作证视为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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