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七)分数线调整和征集志愿。在录取阶段,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调整录取分数线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
(八)计划调整。录取时,各学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不得破坏招考公平,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本省成人高校计划总数调整须报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各录取批次的院校在每批录取开始前,可根据生源情况向计划管理部门申报调整招生计划,并在每批次第一次投档前,将经批准的调整计划数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置入录取系统。
(九)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电子签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负责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九、加分和录取照顾政策
(一)免试和加分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详见附3);
(7)年满25周岁人员(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二)申请程序
1.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与其他考生相同。
2. 考生申请免试或加分需在报名时一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2)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4)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见附3)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年满25周岁人员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资格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身份信息甄别确认,考生无需申请。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申请免试入学的,需提交材料详见附2。
3.未能在报名确认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
(三)资格审核
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免试和加分考生的申请资料。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认真核查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后,在报名系统中加具审核意见。其余符合免试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在系统加具审核意见外,需于9月25日前汇总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申请及材料(退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并送省招生办公室复核(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05室)。
九、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1号)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成人高校招生应公布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与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享受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录取优惠分值等。各成人高校在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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