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十、对考试舞弊考生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规定对考试舞弊行为做出处罚。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一、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各专业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人数等实际情况,本院将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考生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不足开班人数(10人)的表演类、导演类、美术类专业,不足开班人数(5人)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院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三、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本院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学生自取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校
第十四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来校报到时必须出具以上合格有效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院不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报到注册,并在规定日期之前于学院财务处缴纳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应保证本人各项报名、录取、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若因此出现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或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结果,责任由学生承担。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以下情况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一、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二、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层次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和证明,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
不能开班原因、解决方案和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未达到开班人数不能开设的专业,本院采取由学生自主选择或根据学生自身素质条件帮助并引导学生选择学习本院开设的其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类型
第二十条 参加全国统考及本院的专业加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本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修完2.5年、5年以及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成人专科、专升本学历证书;高起本、专升本学历类型,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的规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本院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教学点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本院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院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继续教育部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本院成人高考招生咨询电话:010-63352427
本院成人高考招生举报电话:010-63353284
中国戏曲学院网址:www.nacta.edu.cn
电子邮箱:jxjyb@nacta.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本院继续教育部。
中国戏曲学院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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