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省代码:742
办学层次:高起专
学习形式、学制:
(1)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2)学制:2.5年
招生范围:浙江省内
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学习形式 |
1 | 520201 | 护理 | 高起专 | 业余 |
2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高起专 | 业余 |
3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高起专 | 业余 |
4 | 520801 | 健康管理 | 高起专 | 业余 |
5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高起专 | 业余 |
6 | 550111 | 美容美体艺术 | 高起专 | 业余 |
(2)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学费标准: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8.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9.录取原则: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和文化统考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11.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30号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 315010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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