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校址与代码。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学校省院校代码:053;全国院校代码:12864。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层次。性质:公办;类型: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层次:成人高职(专科)。
第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简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部共建、以商贸流通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简称“双高计划”),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下沙高教园区,占地575亩,全日制在校生11700余人,教职工550余人。现有30个高职专业和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6个: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5个:应用英语、连锁经营与管理、软件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与浙江农林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1个: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与浙江工商大学联合培养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2个: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开展“学历+技能+证书”、“一专多能”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试点以及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岗位成才”为核心的高等职业成人教育办学理念的校企合作班试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组织教学、办理毕业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由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开展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继续教育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到省教育厅,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考试与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二条 报名和志愿填报
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考试结束后网上确认志愿的方式。
1.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9日8:30至9月17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外省户籍考生须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2.网上信息审核和缴费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
符合政策加分(除年龄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外)的考生须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须认真维护;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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