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大学2021届秋季毕业生毕业办证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校内学生:
为了做好2021届秋季毕业办证工作,现将2021届秋季办理毕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号至5月15日前学籍科接收数据、照片(包括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5月15日以后,学籍科不再接受办证数据,错过办证时间的将转入下一轮办证。
2、2021年5月下旬数据汇总。
3、2021年6月,学籍科将学籍异动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4、2021年6月底,学籍科将毕业数据在教育部平台上进行即时注册,注册通过后长江大学发文;打印验印册和证书;照片粘贴;档案整理;验印;发证。
二、上报对象及程序
1、上报对象:
本次办证对象是2019年3月入学、学制为2.5年制的专科或专升本函授学生及往届未办毕业证的学生。注:往届学生学籍超过6年(指专科和专升本学生)、8年(指高升本学生),其学籍自动取消,不能办证。
2、办证程序:
(1)、准备毕业生照片。
教育部要求学生在毕业办证前(本次毕业生需要在6月30日前)必须要上传毕业照片。否则就不能正常毕业,为了能实时准确了解学生毕业照片上传情况,特指定武汉英玛吉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图片社进行我校毕业生照片的采集处理工作。各教学点应尽早与图片社取得联系,完成毕业生图像的处理工作,并将他们处理好的照片按上报毕业生数据的顺序,粘贴两张两寸的照片在A4纸上,连同电子照片和毕业数据一起上交给学籍科。
武汉英玛吉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和照片具体要求
1、联系人:郑习浩,邮箱地址:2447423951@qq.com
2、照片具体要求:
(1)数码相机拍摄,正面照,蓝色背景。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散发请束好头发,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蓝色),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图像应真实表达毕(结)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进行技术处理(PS)。
(7)文件格式为JPG,原始图片裁剪后的尺寸必须大于或等于640*480像素,大小100KB以上。
3、照片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42XXXX1980XXXXXXXX.jpg)
4、提供所交学生相关信息的电子表格,<<学校名称+站点名称>> 命名。
序号 | 考生号 | 学历层次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专业 | 所在校别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站点 | 毕业时间 | 学历类别代码 |
0001 | **** | 专科 | **** | 胡* | 男 | 310227********1017 | 会计学 | 成人教育 | 10489 | 长江大学 | **** | 2019年1月 | 成人:50 |
5、图像采集收费
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到以下账户:
收款名称:武汉英玛吉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4161 1010 0100 064414
开户行:武汉兴业银行光谷支行
行号:217226,12位行号:3095 2101 6134
如有其他付款方式可拨打以上联系电话咨询。
(2)准备数据。
各站(点)应尽早对本站点所有学生(包括还未到办证时间的学生)的基本信息与学籍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基本信息有误需要变更的,请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好毕业办证数据,做好《毕业办证数据格式》纸件和电子表格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籍科审核,到教学部审核成绩,并到财务科交清学费、教材费等费用。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毕业生照片
教育部对学生的毕业照片有两个新要求:
1、要求学生在毕业办证前(本次毕业生需要在6月30日前)必须要上传毕业照片,否则就不能正常毕业。
2、毕业照片要与录取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因此要求毕业照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我校为了能实时准确了解学生毕业照片上传情况,提定武汉英玛吉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图片社进行我校毕业生照片的采集处理工作。各教学点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把好电子照片的质量关,严格按要求收集电子照片。按照他们的时间及时交他们处理。并把图片社处理后的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保存好,在学生毕业时按上报的毕业生数据的顺序粘贴两张两寸的照片在A4的纸上(只需要两寸2张),与毕业数据和电子照片一起交学籍科。对于校本部的学生,原则上由学生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分社图像采集部散拍,毕业办证时上交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
(二)关于数据
根据学历即时注册的新要求,各单位应对本站点所有学生的基本信息与学籍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各教学点不得随意改变学生的学习形式(函授或业余)、学制、专业及层次,如有与注册学籍库不符的,各院(系)、站(点)须提出书面申请。我校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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