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大学做好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20年10月初):确定各专业的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开设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讲座,部署、落实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召集学生布置毕业论文写作任务,下达任务书。
2、选题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师生双向选题,教师指导学生查阅文献、确定论文选题,撰写任务书,并将学生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版上给学历部。
3、开题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并在钉钉上提交开题申请;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开题意见的撰写。
4、实施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后在钉钉上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并将相关材料的定稿上交班主任;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教师完成对学生论文的评阅工作。
5、答辩阶段(2021年5月10日前):学历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完成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将任务书、开题意见、工作指导卡、评阅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学历部。
6、评价阶段(2021年6月1日前):学历部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汇总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完成所有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毕业论文工作环节及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包含选题、开题、设计(论文)实施、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各个环节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选题要求: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实践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
2、开题要求: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查阅国内外文献,撰写开题报告,向指导教师提出开题申请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中期检查要求:学历部将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题情况、任务书落实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
4、撰写要求:学生毕业论文统一采用继续教育学院的论文写作模板,模板由学历部提供,使用其他论文模板的一律退回;毕业论文的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最好在10000字左右;学生要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
5、评阅要求: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学生需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历部组织其他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交叉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合格方能认定为评阅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6、答辩要求: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组。答辩组由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组长原则上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成员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有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通过评阅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2)答辩组要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答辩。答辩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的交叉评阅意见、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相关工作成果等。
(3)答辩组应客观如实地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好《宁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评定成绩并给出评价,填写好《宁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阅书》。
三、职责分工与工作规范
1、学历部职责与工作规范
(1)组织与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对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资格进行审查;
(3)确定指导教师人选,原则上应安排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4)对教师与学生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审核;
(5)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答辩等工作;
(6)对学术不端行为开展调查、核实与认定。
2、指导教师职责与工作规范
(1)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2)指导学生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要求,推荐参考文献,指导学生拟定研究方案,审阅学生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
(3)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表现,对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提出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并给出是否同意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的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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